四川高度重视教育国际化,制定了“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坚持“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持续加大合作力度,设立了四川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鼓励优秀外国留学生来四川高校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
一、补助对象
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适用于我省招收外国留学生的省属高校,奖励对象为具有外国国籍的正在申请或已在有关高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就读时间在一学年及以上的长期进修生(非学历生)中的优秀学生。
二、补助标准
按博士生3万元/生/年、硕士生2.5万元/生/年、本科生2万元/生/年、专科生1.5万元/生/年、进修生1万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并满足学历生获奖比例不超过外国留学生在校生总数的30%,非学历生获奖比例不超过外国留学生在校生总数的10%的原则。
编辑:融媒体中心